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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局補助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及請領要點辦理。
二、本學期新申請者,請檢具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卹亡
給予撫卹令證書、戶籍謄本、其他證明文件及申請書向於 9/25 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三、請領要點、標準及申請書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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