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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1日臺教學(二)字第1070031300B號函辦理。
2.鼓勵各級學校及所屬人員踴躍送件,請於107年4月15日(星期日)前(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107年度友善校園獎評選資料)將薦送資料寄至北區文元國小學務處楊富安主任收(704臺南市北區海安路三段815號)。
3.檢附友善校園評選要點(含遴選表)及近3年內獲獎名單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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