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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發臺南市教育會 106 年度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 說明: 一、依臺南市教育會 106.9.6.南市教旺字第 1060000011 號函辦理。 二、檢附財團法人台南市教育會文教基金會 106 年度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 實施辦法及申請清冊各一份
三、符合資格之教育會會員請下載申請單 備妥必須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岳勳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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