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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教職員退休意願調查,請有退休意願同仁檢附申請表及退休相關證件於106年5月10前送人事室,檢附107年度教職員審退原則及申請表,請自行參閱。
說明︰以下資料請送影本即可。
1.退伍令、大專集訓證明。
2.歷任職務派令或聘書、敘〈核〉薪通知書及歷年考核通知書。
3.歷任服務單位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書。
6.代理教師年資證明具符合採計退休年資者(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須證明為3個月以上之懸缺或實缺教師或代理兵缺之教師)。
7.其他可併計退休年資之證明文件。
8.曾任私立學校之年資者(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須證明為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務,及離職時未領取退職金或資遣費)。
9.教師合格證書1份。
10.最高學歷畢業證書1份。
11.40學分班結業證書(無者免交)
12.曾留職停薪者,請檢附留職停薪及復職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