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黃滄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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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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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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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轉知家庭教育數位學習平台資訊,請老師參閱線上學習課程。
說明: 一、依家庭教育法第 12 條及教育部 105 年 2 月 23 日臺教社(二)字 第 105002439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之數位學習服務平臺網址為 https://ups.moe.ed u.tw/;另課程導讀手冊可至教育部家庭教育網(http://m oe.familyedu.moe.gov.tw/)出版資源/家庭教育/項下下 載。
三、請貴校於網站協助宣導「家庭教育基礎篇」及「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數位學習教材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