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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表如有遺誤,將以本校教科書評選會議記錄為憑。
二、上列為第一順位教科書,如於市政府議價前未能通過教育部審核(領有執照)者,將改選第二順位(原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三、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04年 5月 29 日(五)16:00 前洽本校教務處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送至交換中心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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