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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5-08 | 點閱數: 452

說明︰

一、依據本市教育局 69613 號公告辦理。

二、有意介聘至澎湖縣之國民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介聘成功調入,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澎湖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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