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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3 年 12 月 23 日府教安(一)字第 1031200820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對象為本市國民中、小學之學生家庭,分國小高、中、低年級組及國中組共 4 組。詳細作業辦法與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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