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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本校第 2 屆勞資會議勞方選舉相關事項。
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 9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投票日期: 112 年 12 月 01 日
二、投票時間:上午 8-10 點
三、投票地點:本校總務處
四、選舉人(參加投票)人員:本校適用勞基法員工。
五、被選舉人:本校編制內正式員工。
六、應選名額 5 名,女性保障名額 1 名,男性保障名額 1 名,以得票較高者依次為當選,候補 2 名。
(一)適用勞基法員工總人數 9 人。
(二)其中女性員 4 人、男性員工 5 人、其他性別 0 人。
七、選舉方式:本次選舉採集會選舉票選舉,並採連記法,各選舉人應在 12 月 01 日 10時前於總務處完成簽到領取選票完成投票。
八、開票:當日 10 時 30 分假校長室公開開票,並當場宣佈選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