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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二、本案預計補助 35 校參與藝文場館體驗,每校 2 萬 3,800 元為原則。
三、請依申請計畫書格式,於 114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計畫書紙本及經費概算表(可到輔導室討論如何編列)。
五、檢附實施計畫、申請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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