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文元國小的舊網站

:::

主內容區域

轉知 訪客 - 總務 | 2014-10-31 | 點閱數: 523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03 年 10 月 28 日台內移字第 10306063585 號函辦理。
二、旨揭條文增列第 3 項規定:「依本辦法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之現職人員,不得從事入學進修、選修學分、專題研究等各種型態之進修活動。」
三、本修正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 ://gazette.nat.gov.tw)下載。

:::

左邊區域內容

找公告請搜尋關鍵字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