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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公告:
一、依據府財產字第 1030963337 號來文辦理。
二、市府財政處人員將於103 年 10 月 21 日(二)上午至校抽查財產,請各財產保管人務必將所保管財產、物品(單槍、筆電、平板電腦、相機......等)放置於存放地點以供抽查。
三、財產標籤若有遺失或脫落者,煩請聯絡本校財管人員文美玲小姐。(分機 853)
四、抽查當天若無法提供所保管之財產、物品,則保管人得負行政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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