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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9 月 2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30129904B 號函辦理
二、所屬教師參加,請依教師請假規則第四條公假辦理,惟課務自理
詳見http://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5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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