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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5 月 1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30069869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公文與遴選簡章,請符合資格且有意參加遴選者依簡章規定內容填具「103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中央輔導群推薦表」,勾選學校推薦,並將推薦表核章正本於 103 年 5 月 20 日(二)下午 4 時前交寄至本局課程發展科。
詳見http://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5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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