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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明
- 本學習領域授課教師應修習本學習領域相關研習 36小時,方能擔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之教學,自 100 年 8 月起逐年實施,預計至 106 年,第一年由國小一年級開始。本案列為本局統合視導項目。
二、注意事項
(1)擔任 103年度中年級綜合活動教師(需符合此資格,再報名)
(2)有意報名研習者:
- 務必告知課研組,以利製作名單呈報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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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小時線上課程,自行安排線上研習時間
- http://ups.moe.edu.tw/ (關鍵字:"綜合")
欲參加七月份場次的教師請於 6 月 13 日前完成 7 門線上課程;
欲參加八月份場次的教師則請於 7 月 11 日前完成 7 門線上課程
(4)15 小時校外研習場次,自行上學習護照報名
1、研習場次一:安平區億載國小 103年 7 月 02 日-7 月 04 日。
2、研習場次二:新營區公誠國小 103年 7 月 07 日-7 月 09 日。
3、研習場次三:安平區億載國小 103年 7 月 09 日-7 月 11 日。
4、研習場次四:新市區新市國小 103年 7 月 14 日-7 月 16 日。
5、研習場次五:新市區新市國小 103年 8 月 11 日-8 月 13 日。
6、研習場次六:新營區公誠國小 103年 8 月 18 日-8 月 20 日。
7、研習場次七:安平區億載國小 103年 8 月 20 日-8 月 22 日 。
三、研習需知:
(一)本研習報名需審核,請於各研習場次前一週逕至學習護照查詢是否經審核錄取。
(二)本研習不提供午餐,但提供當天便當之協助訂購服務,每份 80 元整,若不訂購請自理。
(三)請自備茶水。
四、「研習認證名冊」(詳見附件二)紙本各校教務處核章後(紙本),請與報名研習教師的線上課程「學習記錄」(紙本),一併寄送至新市國小輔導處邵美雀組長收。若未在 6 月 16 日(或 7 月 14 日)前繳交以上兩項資料,當日皆不接受補件,請勿自行前往參加實體研習(上學習護照報名之教師,若未在期限內繳交資料,承辦學校將先行刪除以利已完成之教師順利遞補)。
五、參與實體研習者,其中某一課程( 3小時)一經請假,不論長短,則須重新補課,不得僅補上請假剩餘時間。未在同一年度取得 36 小時研習證書者,得持核發之研習時數證明, 3 年內向各研習承辦學校報名補足時數,並於該校檢核通過後取得研習證書。
六、另是項研習未來三年( 104、 105 、 106 年度)仍將持續辦理。
七、研習人數:各校可薦派名額為 103 學年度擔任中年級綜合活動授課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且尚未取得研習證書者,研習每場次人數以100 人為上限,額滿請改報名其他場次。
八、本案於報名截止後,依據各校提報之名單決定開放各場次增額報名與否,屆時請各校留意資訊中心公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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