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文元國小的舊網站

:::

主內容區域

轉知 徐雅雯 - 教務 | 2021-04-16 | 點閱數: 271

一、本局 104 年 10 月 19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41013820 號函諒達。
二、請各校確實依據旨揭注意事項配合辦理,並轉知教師於課堂上應注意使用電子教學設備之亮度及字體大小是否合適。
三、檢附旨揭注意事項 1 份(如附件)。
 

  • 395073600Y0000000_0478535A00_ATTCH2.pdf
    1) 395073600Y0000000_0478535A00_ATTCH2.pdf
:::

左邊區域內容

找公告請搜尋關鍵字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