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2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18011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教署規劃防疫相關「心理輔導」面向之注意事項,請各校配合辦理。
三、鼓勵各校於防疫期間提供學生相關心理支持,並確保學生清楚求助諮詢管道,提供「防制疫情心理輔導文宣」等宣導範例,供各校參考運用。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