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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歳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 自111年8月1日起,家中有生理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未滿5歲」之本國籍幼兒,除配合中央設定排富條款外,補助額度提高為每月5,000元。 第二名子女加發1,000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加發2,000元
正在領取該名幼兒之育嬰留停津貼者,可同時請領,請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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