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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參訪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計畫」1份,請各校踴躍提出第二梯次申請

一、依據115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參訪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計畫及115年4月7日臺南市政府第743次市政會議市長指示事項辦理。

二、為加深本市學生對環境的認識與責任感,並促進本市環境教育產業化,故訂定本計畫,期透過計畫協助學校推動環境教育,並推廣本府節能減碳及永續發展理念。

三、115年度計畫分兩梯次辦理,每梯次各補助15校,每校以申請一梯次為原則。補助內容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市所屬高中及國中小學校。

(二)補助方式: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15,000元,補助項目包含車資、保險費、教材費、門票等(核實支用,不足時由學校自籌)。

(三)參訪地點:本市26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以黑面琵鷺生態展示館優先核定,倘核定後尚餘補助名額,另予補助其他環教場域參訪計畫。

(四)申請流程:填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核章正本,於115年8月7日前(郵戳為憑)送本局業務承辦人。

(五)辦理期程:自經費核定日起至116年1月20日止。

(六)成果繳交:

1、執行完畢後,於2週內檢送簡式經費收支清單辦理經費核銷。

2、申請學校須將辦理情形(含照片及說明)公布於學校網頁或以發布新聞稿等方式宣傳,並於成果表中提供活動宣傳網頁截圖或網址連結QRcode。

3、請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上傳執行成果表核章掃描檔及成果照片,無須提供紙本。

四、檢附旨揭計畫(附件1)及經費概算表(附件2)各1份。

  • 115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參訪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計畫.pdf
    1) 115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參訪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計畫.pdf
  • 115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參訪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計畫.odt
    2) 115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參訪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計畫.odt
  • 經費概算表.ods
    3) 經費概算表.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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